为切实加强所属煤业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凝心聚力、苦干实干的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企业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企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集团公司所属煤业公司从业人员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神能董发〔2017〕25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所属煤业公司中层人员。
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人岗相适、专业相符、人事相宜的原则;
(六)依法合规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所属煤业公司中层人员。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好干部标准;
2、工作思路清晰,敢作敢为、敢于担当、坚持原则、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勤奋敬业,以身作则、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没有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及工作失误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 任职条件
1、涉煤专业部门中层正职: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或第一学历为中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同时后续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学历;
(3)符合人社局职称聘任条件的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第一学历为本科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5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同时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区队长、班组长、业务主管经历);
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6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同时4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区队长、班组长、业务主管经历);
第一学历为中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8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同时6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区队长、班组长、业务主管经历)。
2、涉煤专业部门中层副职: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或第一学历为中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同时后续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煤炭主体专业学历;
(3)符合人社局职称聘任条件的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第一学历为本科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5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1年);
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6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
第一学历为中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年产能9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矿井)8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其中井下跟班技术员或采掘一线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
3、非煤部门中层正职: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第一学历为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同时后续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3)符合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职称聘任条件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第一学历为本科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时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业务主管经历);
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时4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业务主管经历);
第一学历中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8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6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包括业务主管经历)。
4、非煤专业部门中层副职: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第一学历为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后续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3)符合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职称聘任条件的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4)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具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第一学历为大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第一学历为中专的:从事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炭企业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或忻州市中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三)笔试、面试、演讲
对资格审查、体检合格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演讲答辩占20%。集团公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依据总分高低确定拟任职人选。
(四)会议研究讨论
拟任职人选报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进行研究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
(五)任职公示
根据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的拟任职各单,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要说明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一经查实不予任用。
(六)任用和试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由煤业公司发文任命。新选拔的中层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不合格的,免去所任职务,按任职前岗位安排工作。
五、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二金,薪酬待遇:8000元-12000元/月。集团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幸福小区,可解决单位员工住房和子女上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