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各方责任的有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俊义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同时还成立市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燃气、冶金工贸、文化旅游、消防、特种设备、民爆等行业领域进行工作统筹,研究解决行业领域重大问题。
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亦需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的质量;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行动指出,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上,形成合力,对重大事故隐患移交属县(区)级政府进行整改治理,移交市级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在强化社会监督上,主动公开,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在专项行动考核问效上,将专项排查整治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典型案件上,针对性实施“开小灶”制度。在责任追溯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一案三查”(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党政领导),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