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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对盘城岭煤业等三座矿井的涉险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涉险事故原因的分析认定,对涉险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1月30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能控股)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150106运输顺槽反掘工作面发生1起煤与瓦斯倾出涉险事故。2月12日,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明子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有限公司两座矿井发生因停电停风导致的井下瓦斯超限涉险事故。
涉险事故发生后,山西局监察执法六处联合辖区相关市县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三座矿井涉险事故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对造成涉险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认定,对煤矿企业及相关责任者提出了处理意见。对盘城岭煤业瓦斯超限涉险事故共追责问责11人次,其中对其上级煤业集团追责问责3人次。对明子煤业和二亩沟煤业瓦斯超限涉险事故共追责问责8人次,其中对其上级煤业集团追责问责3人次。
据悉,2022年,山西局共对晋城市武甲煤矿“426”煤与瓦斯突出等9起涉险事故全部比照事故进行查处,追责问责79人次,其中延伸至上级煤业集团追责问责19人次,对施工建设单位追责问责6人次,对属地监管部门公职人员追责问责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