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国两制”
——让我们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再过不到一个月,澳门将迎来回归20周年。20年来,澳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居民安居乐业,多元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向世界展示了“一国两制”成功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国两制”是完全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
“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要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与此同时,在“一国”的基础之上,“两制”的关系应该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谐相处、相互促进。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既要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又要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就能让香港、澳门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智慧,既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一国两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很多有现实针对性的具体部署,比如,“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比如,“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比如,“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治港治澳制度体系,才能更好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动“一国两制”的实践再谱新篇章。
面向未来,我们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只要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顺应历史大势、共担民族大义,把民族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